一位负责流域治理的处长曾坦言,几年前面对突发的水质超标,他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关停”。那是彼时的常态:一旦监测数据亮起红灯,最稳妥的办法便是按下红色的急停按钮,让相关企业停产整顿。在那套逻辑里,牺牲部分经济产出被视为换取环境安全的“必要代价”,手段虽简单粗暴,却似乎总能暂时让考核指标好看。然而,随着治理年限拉长,这种“休克疗法”的副作用日益凸显:企业因惧怕随时停产而不敢投资升级设备,地方政府陷入“达标 - 反弹 - 再关停”的怪圈,百姓身边的黑臭水体屡治屡犯。直到后来,治理思路从“管住”转向“治本”,从“一刀切”转向“一地一策”,那位处长才真正意识到,过去的成功或许只是侥幸,而未来的战场,属于那些懂得在复杂系统中寻找最优解的人。
当前,我国污染防治工作正站在前所未有的十字路口。党的十八大以来,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历史性改善,这是巨大的利好;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大气、水、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尚未根本遏制,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未缓解。此时若继续沿用旧有逻辑,不仅无法应对日益复杂的污染形态,甚至可能因误判形势而付出沉重的经济社会代价。这种“环境利好”与“能力滞后”的矛盾,正将传统的粗放式治理推向失效的边缘。
在这种新旧模式的碰撞中,行为逻辑发生了剧烈分野。旧有的“运动式治理”模式下,决策者往往倾向于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简单措施,或不顾实际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这种选择背后,是对短期考核指标的高度敏感和对复杂系统治理难度的刻意回避。其结果往往是“反复治、治反复”,污染指标在关停期达标,复产后迅速反弹,不仅造成巨大资源浪费,更严重损伤了企业的生存根基和社会信心。
而在新的治理范式下,行为逻辑发生了根本逆转。以江苏省为例,2024 年全省工作明确以全面提升本质治污能力为抓手,狠抓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这一转变在执行层面体现为严禁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转而推行“一地一策”和“一企一策”的针对性方案。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不再单纯依赖行政命令强制关停,而是厘清政府与企业责任边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切实压实主体防治责任。企业作为排放主体,被要求加大环保投入、完善设施并严守法律法规,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这种差异带来的结果显著:治理行动不再是一阵风,而是变成了系统性工程,能够从根本上扭转污染反复的困局,为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腾出资源环境空间。
这种从“简单关停”到“精准施策”的跨越,根源在于对底层心理机制和治理认知的重构。过去的模式深受“损失厌恶”心理影响,决策者往往视“关停”为确定的损失,而“治理”效果不确定,因此倾向于选择看似确定但代价高昂的关停措施来规避风险。同时,这也反映了“控制幻觉”的作祟,即误以为只要行政命令足够强硬,就能瞬间解决复杂的污染问题。
然而,新时代的环境治理彻底颠覆了这种心理机制。新的认知逻辑强调“精准”与“科学”。正如李干杰所强调,开展攻关工作首先要做到“说得清”和“让老百姓心里清楚”。这意味着治理者必须放弃“拍脑袋”决策的幻觉,转而通过集中攻关,定量化、精细化地弄清污染成因和来源,形成整体系统的科学认知。当决策者意识到只有摸清“病灶”才能开出“药方”时,对“休克疗法”的依赖便自然消退。此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的引入,打破了以往将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对立的二元思维。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燃烧和加工利用,既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也产生颗粒物等常规污染物,二者同根同源。因此,减少化石能源利用可同时降低两类排放,这种科学认知的提升,使得治理者敢于在源头下手,用更低成本实现双重收益,从而在心理层面完成了从“避险”到“求胜”的跨越。
面对新环境的挑战,我们必须构建一套适应新范式的行动指南。核心准则是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立为行动指南,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对过去粗放管理方式的彻底否定。在实施过程中,要像浙江省开展的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那样,紧盯行业性污染问题,严格标准推进彻整彻治,彻底扭转污染“反复治、治反复”的局面。这意味着要敢于动真格,但不是通过简单关停,而是通过完善淘汰和准入禁限标准,细化工艺和治污装备提升要求,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发展。
其次,要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实现治理手段现代化。生态环境部提出的“查、评、改、治、防、管”六字工作要求,正是对新范式的具体落地。在流域治理中,通过“人努力”摸清流域下垫面上各类显性污染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的黑臭河、排污沟等“旱季藏污纳垢”问题的底数和污染路径,督促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果断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进河入海通道。这种基于详实数据和科学路径的治理,远比盲目的人海战术有效得多。
再者,要强化法治思维,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各地在推进攻坚行动时,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既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也要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通过建立健全依法推进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执法监管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让每一次执法都有法可依,让每一项整改都有据可查。
最后,要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治理合力。污染防治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更是全社会的责任。要像京津冀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那样,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一调查方法、统一质量控制、统一数据管理,探索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技术体系。同时,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普宣传,做好面向公众的科学解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的共识和合力。只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时,污染防治攻坚战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场从“一刀切”到“精准治”的转变,绝非简单的战术调整,而是一场深刻的认知革命。它要求我们打破对旧有路径的依赖,敢于直面复杂系统的挑战,用科学的精神、法治的手段、系统的思维去应对新时代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如李佳阔所言,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只有科学把握污染防治与气候治理的整体性,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协同创新力度,全面提高治理综合效能,我们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回顾这一历程,无论是江苏省狠抓工程项目建设,还是浙江省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亦或是各地在流域治理中的种种实践,其核心都在于对“精准”二字的执着追求。这种追求,不仅体现在治理手段的精细化上,更体现在治理思维的现代化上。我们不再满足于表面的达标,而是致力于本质的改善;不再依赖短期的行政命令,而是依靠长期的制度建设。
未来,随着“双碳”目标的逼近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深水区,污染防治的难度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但这正是我们深化治理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契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不符合科学规律、脱离实际、简单粗暴的做法,最终都会成为阻碍发展的绊脚石。唯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才能在不确定的环境中找到确定的生存之道,让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让美丽中国从愿景变为现实,让生态文明成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坚实根基。这不仅是时代的呼唤,更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必须交出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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