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梳理的“截污纳管”解决了污水源头问题,物理截污完成后,治理核心正从“工程主导”向“生态主导”转型。《规划》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黄河保护修复及饮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旨在开启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新征程。为压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建立了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与跟踪督办的闭环体系,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在指标设计上,除专业性参数外,增设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恢复“有水”河流数量、重现土著鱼植物水体数量等亲民指标,便于群众监督。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及生态损害的有效途径,正被大力推进,以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同时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及热能利用技术。从几年前荷花塘污水入江被督察曝光的负面典型,到如今浙江杭州新开河水质由浑浊变清澈、海河北海局采取“四不两直”形式现场督办的生动实践,治理成效显著。下一步将部署五大攻坚行动,推动水体实现“基本无异色、基本无异味、基本无异物”,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在具体实践层面,指标设计不再局限于专业数据,更引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恢复“有水”河流数量及重现土著生物等亲民指标,让公众可监督、可感知。浙江杭州上城区新开河的蜕变便是生动注脚:从污水外溢、漂浮树叶到水质清澈、河面无异物,这一变化被民间河长记录在数千篇巡河日记中。面对类似历史上荷花塘污水直排长江的负面典型案例,各地正通过部署五大攻坚行动,推动水体实现“基本无异色、基本无异味、基本无异物”。
技术路径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成为破解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多赢局面的关键。一方面,大力推进再生水回圈利用体系,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及热能利用;另一方面,统筹水、气、土、固废等多环境要素治理,优化工艺路线,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通过“一市一策”驻点跟踪与技术帮扶,专家团队深入一线,以边研究、边应用、边反馈的方式,提升治理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最终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生态愿景。
城市水环境治理正迎来一场从“工程主导”向“生态主导”的重大变革,这看似是技术升级的利好信号,然而长期以来依赖的“大挖深埋、强力清淤”核心能力却出现了系统性缺失,这种矛盾状态正在将治理工作推向“年年治、年年臭”的潜在危机。
在旧有的“工程思维”模式下,治理主体倾向于“头痛医头”,导致结果往往是水体短期清澈但极易反弹;而在新的“生态思维”模式下,治理主体转向“系统重构”,进而引发水生态功能的长效恢复。这种差异在评估方式上同样显著:旧模式表现为对单一理化指标(如氨氮、COD)的过度关注,而新模式则呈现为对水环境优良度、水生态健康及人水关系和谐的综合考量。行为差异导致的后果对比是:前者只能实现水质的“及格”,后者追求的是“人水和谐”的良治。
这种差异的根源在于“损失厌恶”心理机制的错位应用。在旧模式中,该机制促使决策者对“已投入工程成本”产生沉没成本谬误,从而{{行为结果 A}}过度依赖末端治理;但在新模式中,该机制被触发为对“生态资产流失”的深层恐惧,导致{{行为结果 B}}从源头阻断污染并重建生态缓冲带。
面对“系统治理”的复杂特征,治理者必须从“单一技术堆砌”转向“多要素协同”。具体而言,应{{行动建议 1}}统筹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以利用{{优势 A}},同时避免{{行动建议 2}}防止{{风险 B}}。
水环境剧变并非一时之风,而是高质量发展的长期趋势。唯有{{思维升级}},才能在不确定的{{新环境}}中找到确定的{{生存之道}}。
回顾过去几年的探索,本文主要分析了治理逻辑从“末端截污”到“系统重构”的四个核心关键词。展望未来的水生态建设,我希望将个人关键词定为——“人水共生”,致力于将技术措施转化为百姓身边的清水绿岸。希望这份总结能给你带来启发。最后,愿每一寸水域都能重现生机。
人类逐水而居,文明因水而兴。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我们在水环境治理领域积累了一套以“工程截污”为核心的成功经验,但在面对日益复杂的黑臭水体问题时,这套经验正在遭遇严峻挑战。
几年前,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的荷花塘曾是当地的一道“伤疤”。这里水体又脏又臭,部分水域浑浊发黑,污水通过入江涵洞直接流入长江,被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负面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当时,治理方案简单粗暴:封堵涵洞、清淤换水、铺设景观。工程完工那天,数据确实达标了,但没过多久,黑臭再次卷土重来。
这一案例暴露了旧有模式的根本缺陷:它试图用简单的物理手段解决复杂的生态问题。在水环境治理中,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如果岸上的污染源未彻底切断,或者水体自身的自净能力未被激活,任何工程手段都如同扬汤止沸。
为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机制,需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然而,在许多地方,治理重点依然停留在大江大河的“主动脉”,忽视了支流和小微水体这些“毛细血管”。治理重点从大江大河“主动脉”向支流和小微水体“毛细血管”延伸,通过加强小微水体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打通河湖保护治理“最后一公里”。
这种转变不仅仅是治理范围的扩大,更是治理逻辑的根本性重构。在旧有的“工程思维”下,治理主体往往习惯于“一挖了之”、“一盖了之”。面对黑臭水体,第一反应通常是开挖底泥,认为只要把脏东西挖走,水就清了。这种做法虽然见效快,能迅速改善视觉观感,但往往破坏了水体的生态平衡,导致底泥中的污染物再次释放,形成二次污染。
而在新的“生态思维”下,治理主体开始转向“系统重构”。他们不再仅仅关注水体的理化指标,而是将水体视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为抓手,推动评价标准从单一的“好Ⅲ水体比例”向综合的“优良水体比例”转变,并从关注理化指标转向实现水环境优良、水生态健康及人水关系和谐。
例如,在治理过程中,治理者开始注重恢复水体的生物多样性。通过种植土著鱼类、恢复水生植物,构建完整的食物链,利用生物间的相互作用来净化水质。这种“以水治水、以草净水”的模式,虽然初期见效慢,但一旦生态系统建立起来,水体的自净能力将大幅提升,治理效果也更加稳固。
此外,新的治理模式还强调“多环境要素协同治理”。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不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在治理水体时,必须统筹考虑大气污染物沉降、土壤污染迁移、固体废物处置等因素。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问题。
这种从“单一工程”到“系统生态”的转变,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升级,更是认知层面的深刻变革。它要求治理者跳出传统的思维定势,用系统的、整体的、动态的眼光来看待水环境治理问题。
然而,这种认知的转变并非易事。在许多地方,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机制,治理工作往往陷入“试错”的困境。有的地方通过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采用“五干”工作法拉条挂账、压实责任,使得一些影响群众多年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治理;也有地方仍存在不少问题,甚至出现了“治理—反弹—再治理”的恶性循环。
调查发现,有的地方通过“人努力”摸清流域下垫面上各类显性污染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的黑臭河、排污沟等“旱季藏污纳垢”问题底数和污染路径,督促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果断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进河入海通道。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精准锁定污染源头和扩散路径,如何制定“一地一策”和“一企一策”的针对性治理方案,仍然是许多地方面临的难题。
为抢抓汛前窗口期,天津市将加大力度排查城乡黑臭水体和畜禽粪污污染,并推进总氮通量监测及雨前雨后监测比对等工作。这种精细化的监测手段,正是新治理模式下的典型特征。它要求治理者不仅要关注水体的现状,更要关注水体的变化趋势,通过数据分析来指导治理决策。
在精准锁定污染源头和扩散路径后,指导形成了“一地一策”和“一企一策”的针对性治理方案。这种方案不是千篇一律的“一刀切”,而是基于对当地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量身定制的治理策略。例如,对于工业污染较重区域,重点在于源头减排和工艺升级;对于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区域,重点在于农田退水治理和生态农业推广;对于生活污水污染较重区域,重点在于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并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是破解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这三类突出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多赢途径,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构建区域再生水回圈利用体系,不仅可以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还可以减少对自然水体的依赖,降低水环境压力。
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及热能利用技术,推动污水处理厂采用节能、污水余热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甲烷回收等综合措施,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不仅是环保的要求,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然而,要实现从“工程思维”到“生态思维”的转变,还需要克服诸多障碍。其中,最突出的障碍是“损失厌恶”心理机制的影响。在旧有的工程思维下,决策者往往对已投入的工程成本产生强烈的“损失厌恶”,认为一旦停止工程投入,之前的努力就付诸东流。因此,他们倾向于继续加大工程投入,试图通过更多的工程手段来解决问题。
但在新的生态思维下,决策者开始意识到,真正的“损失”不是工程成本的投入,而是生态资产的流失。如果水体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不仅会影响水环境质量,还会影响城市的景观形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他们开始从源头上阻断污染,重建生态缓冲带,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
这种心理机制的转变,需要建立在科学的认知基础之上。通过加强对水环境治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决策者的认知水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同时,也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面对“系统治理”的复杂特征,治理者必须从“单一技术堆砌”转向“多要素协同”。具体而言,应统筹水、气、土、固废等环境要素治理以利用多环境要素协同治理的优势,同时避免“单打独斗”以防止治理效果不持久。例如,在治理黑臭水体时,不仅要考虑水体本身的净化,还要考虑周边大气、土壤、固废等环境要素的影响。通过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问题。
针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关键在于构建“污水处理厂 + 再生水 + 热能利用”的闭环体系。污水资源化利用不仅是破解水资源短缺与环境损害的必由之路,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实践中,通过派驻专家团队深入一线,采用“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的模式,将节能降耗技术嵌入工程全生命周期,有效提升了治理的科学性与精准度。这种多环境要素协同治理路径,既降低了工程投入与治理成本,又通过生物修复、人工湿地等技术增强了水体自净能力,为后续全面深化流域保护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任何的企业,都不可能反抗由无数消费者的选择组成的“看不见的手”,只能去调整和应用。同理,任何的水环境治理主体,都不可能反抗由自然规律和生态法则组成的“看不见的手”,只能去调整和应用。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尊重自然规律,顺应生态法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才能实现水环境的可持续改善。
从杭州上城区新开河的蜕变可见一斑:昔日污水横流、漂浮树叶的河道,如今水质清澈、河面洁净,这一变化被民间河长记录于数千篇巡河日记中,生动诠释了《规划》关于“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治理愿景。为将此类实践转化为长效机制,各地正构建“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的闭环工作体系,并设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恢复有水河流数量”等亲民指标,让治理成效可感可及。面对群众身边的黑臭河与排污沟,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督战,推动治理目标从单一的“达标排放”向系统性的“人水和谐”跃升。这一转变不仅要求统筹水、气、土、固废等多要素协同治理,更需通过污水资源化利用构建区域再生水回圈体系,并应用节能降耗及热能利用技术破解资源与环境瓶颈,从而将黑臭水体治理从“基本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的攻坚阶段,推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在指标设计上,除了常规专业性指标,还设计了方便群众理解、判断、监督的亲民指标,包括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恢复“有水”河流数量、重现土著鱼类土著植物的水体数量等。这些指标不仅反映了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更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通过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为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机制,需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并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这是解决水污染问题的基础工程,也是实现水环境治理目标的前提条件。
人类逐水而居,文明因水而兴。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水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把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把打好碧水保卫战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大保卫战之一。
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人民群众身边的清水绿岸明显增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近期,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
《规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定出台《规划》,不仅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也为实现水环境治理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双方围绕当前天津市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状况和形势、“十五五”开局进展及后续工作深入交换意见,表示将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百姓身边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管控,保护近岸海域水质。双方商定将进一步加大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力度,抢抓汛前窗口期,加大力度排查城乡黑臭水体、畜禽粪污污染,做好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入河入海排污口等监管,推进总氮通量监测、雨前雨后监测比对等工作,着力解决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阻断污染物入海排海通道。
《规划》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特别是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到 2025 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明确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极大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解决群众身边的噪声、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黑臭水体等急难愁盼问题时,应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突出因地制宜、靠前发力、精准施策;针对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政策,需审慎评估并差异化施策,不搞“一刀切”。这种精准施策的思路,体现了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也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尊重和维护。
鹿心社指出,流域水环境污染的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解决之道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规范流域产业发展并整治重点流域的“散乱污”企业。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加快实施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殊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要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科技支撑作用,满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预警、监管执法、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共享等需求,推动全流域治理多元主体共建共治。
要全力防范流域重大污染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尾矿库监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等,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减少存量,消除风险隐患。要切实加强流域联防联控,加强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的会商沟通、协同合作,打造跨省区流域可持续发展共同体。
《规划》还提出了“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和“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等具体任务。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推动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进行循环利用。
这些任务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水环境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管理转变,从“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水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往往就藏在那些不起眼的小微水体中。山东在省级清单中增加了大量河流二、三、四级支流、小微水体、坑塘沟渠,修订后的清单水体数量调整至 2608 个。通过加强小微水体的美丽河湖建设,让老百姓直观感受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近日,海河北海局局长蔡治国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梅世彤联合带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现场督促治理群众身边的黑臭河、排污沟等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组先后赴廊坊市霸州市、文安县、保定市徐水区的城乡结合部居民集中区、工业集聚区,直奔前期摸排发现的问题点位现场督办,对部分春节期间发现并反馈问题点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调查发现有的地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采用“五干”工作法拉条挂账、压实责任,取得初步成效,一些影响群众多年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治理;也有地方仍存在不少问题。对此,工作组分门别类提出了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这种“四不两直”的监管方式,体现了治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感。它要求治理者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听汇报,而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加大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力度,抢抓汛前窗口期,加大力度排查城乡黑臭水体、畜禽粪污污染,做好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入河入海排污口等监管,推进总氮通量监测、雨前雨后监测比对等工作,着力解决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阻断污染物入海排海通道。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水环境的根本改善。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水环境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虽然我们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未来,我们需要继续深化治理理念的创新,加强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水环境治理的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在水环境治理中看到变化、感受到成效。
针对“旱季藏污纳垢”的黑臭河与排污沟,治理关键在于精准锁定污染路径并切断入河入海通道。实践中,通过组建专家团队深入一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驻点跟踪与独立调查,构建起“分析预警、调度通报、跟踪督办”的闭环机制。例如,河北海河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督促治理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浙江杭州新开河则通过系统施策,将昔日污水横流、漂浮树叶的河道,转变为水质清澈、无漂浮物的生态景观,这一成效被民间河长记录于数千篇巡河日记中。为回应群众关切,相关方案确立了“基本无异色、基本无异味、基本无异物”的攻坚目标,并引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恢复“有水”河流数量及重现土著生物等亲民指标,确保治理成效可感可知。同时,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破解水资源短缺与环境污染多赢路径,大力推进再生水回圈利用及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技术,推动水环境治理从单纯“清污”向“提质增效”转变,真正落实“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规划愿景。
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方面,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加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村容村貌显著改善。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规划》的实施,将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项目安排和体制创新。我们要切实把《规划》作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抓紧抓实抓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一岗双责”,各地作为《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水环境治理并非一劳永逸的终点,而是一场需要持续投入的持久战。从管网密布的城镇到沟壑纵横的乡村,从源头减排到过程控制,每一个技术环节的优化、每一处生态断面的修复,都是对“绿水青山”承诺的兑现。我们不仅要关注水质的化学指标,更要倾听水流的生态语言,让水体重新具备自我净化与演替的能力,使治理成果从“一时清澈”走向“长治久清”。
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水文事件,未来的水环境管理必须兼具韧性与智慧。通过构建数字化监测网络与智能预警系统,将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御,确保在洪涝与干旱交替的复杂条件下,水安全底线依然稳固。这要求我们在既有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自然恢复的潜力,用更科学的手段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让每一滴水都成为承载文明与希望的载体。
黑臭水体治理的终极考验,不在于一时一地的水质达标,而在于能否构建起自我维持的生态循环系统。真正的治理成效,应体现在切断污染输入路径后的水体自净能力恢复,以及岸线景观与城市功能的有机融合上。只有将工程技术手段与生态自然修复深度耦合,让水体重新具备呼吸与演替的能力,才能避免“治而复黑”的反复拉锯,实现从“工程治理”向“生态治理”的根本性跨越。
水环境的改善并非孤立的技术指标达成,而是城乡空间重塑与生活品质提升的内在要求。当清澈的河流回归城市肌理,当岸边的绿道连接社区生活,水治理便超越了单纯的污染防治范畴,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变量。这要求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必须摒弃“重面子、轻里子”的短视行为,持续巩固存量治理成果,严防污染反弹,确保每一处小微水体的清澈都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黑臭水体治理的最终落点,不在于报表上数字的归零,而在于水体生态功能的真实复苏与城市空间的重塑。当管网不再成为污染的输送带,当岸线从工业废墟转变为市民休闲的绿道,治理才算真正完成了从“工程达标”到“生态宜居”的质变。这种转变要求我们在后续工作中,必须摒弃“重面子、轻里子”的短视行为,持续巩固存量治理成果,严防污染反弹,确保每一处小微水体的清澈都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真正的长效治理,必须建立在切断污染输入路径与恢复水体自净能力的双重基石之上。通过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闭环体系,让工程技术手段与自然生态修复深度耦合,避免“治而复黑”的反复拉锯。只有当水体重新具备呼吸与演替的能力,岸线景观与城市功能实现有机融合,我们才能说真正实现了从“工程治理”向“生态治理”的根本性跨越,让“绿水青山”的承诺不再停留在口号,而是成为可感知、可触摸的日常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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