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业正经历从“唯规模论”向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转折,旨在摒弃破坏市场秩序的恶性竞争,通过良性竞争推动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国家层面已健全产能监测预警机制,采取规划引导、产能调控、价格治理及行业自律等组合拳,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促使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在集中开发领域,各地严禁利用行政力量指定单一投资主体或变相锁定容量,不得以特许经营权、整体打包、排他性协议等形式锁定项目;同时,国家能源局将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出台光伏用地、用林、用草及用海配套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面对技术迭代压力,行业重心从低价博弈转向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并加快新技术规模化应用。此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各方发起倡议,加强行业自律以应对新型储能市场的无序竞争;吕梁等地创新推广“光伏+"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及农业协同发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政策的修订,相关执行工作将自动按新规进行,进一步引导市场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生态。
这种危机感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在大型地面电站的集中开发模式中,各地严禁通过特许经营权、整体打包或预留容量等名义,利用行政力量指定单一投资主体。这意味着过去那种依靠地方政府关系、通过行政手段锁定资源的“关系型”打法彻底失效。当“整县开发”的通道被堵死,那些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自有土地资源、仅靠拿地和低价中标维持生存的企业,瞬间失去了最核心的护城河。在分布式光伏领域,情况更为严峻。随着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备案信息必须公开透明,按收到完整备案材料的先后顺序公平办理,任何“预申请”、“排队占位”的行为都被明令禁止。对于习惯了在备案环节搞“插队”、利用信息不对称提前锁定优质屋顶资源的经销商而言,旧有的盈利模式直接归零。
再看农村光伏与“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项目,原本被视为行业最后的避风港,如今也面临着严格的土地红线。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使用农用地不得超过项目面积的 50%。在中东部地区,土地资源本就紧张,王勃华等专家指出,此类项目若不能得到政策完善,将极大影响新增装机规模。这意味着过去那种随意圈占土地、搞“板上发电、板下种树”的粗放模式,正在被严格的用地指标所压缩。当土地成本上升、审批难度加大,而企业又无法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时,价格战的逻辑链条瞬间断裂。
更深层的危机在于,行业内部对于“内卷式”竞争的定义已经发生了根本性位移。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旨在摒弃破坏市场秩序、有损经济发展的竞争,通过良性竞争推动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这意味着,过去那种通过低于成本价倾销、通过非市场手段获取资源的“虚假繁荣”,正在被定义为必须被清除的病灶。当《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 8 月 1 日起施行,各地应当树立正确政绩观,因地制宜进行差异化产业布局时,那些试图通过“内卷”来换取短期增长的行为,不仅无法获得政策红利,反而可能因为触碰合规红线而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
问题的根源并非企业不够努力,也不仅仅是管理层决策失误,而是底层运行的环境逻辑已从“增量博弈”演变为“存量优序”,且规则发生了根本性位移。过去,光伏行业处于爆发式增长的增量市场,只要产能够大、价格够低,就能分一杯羹。那时的竞争逻辑是“以量取胜”,企业只需关注如何更快地把组件生产出来、如何更狠地把价格压下去。然而,随着装机需求的爆发式增长,用地需求随之而来,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2022 年 5 月水利部、6 月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一系列文件,实际上是在划定新的生态红线。土地是光伏行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撑要素,当这一要素的获取难度呈指数级上升,而企业仍试图沿用旧有的“低价换规模”策略时,失败便是必然。
这种环境变迁还体现在技术迭代与政策导向的错位上。近年来,光伏技术的进步有效提高了太阳能利用水平,李强总理在四川调研时特别强调,要大力支持企业探索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然而,现实情况是,许多企业为了维持现金流,将有限的资金全部投入到价格战中,导致在关键核心技术、新型储能配套、智能运维等高端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当行业从“拼体力”转向“拼智力”,那些缺乏研发基因、仅靠组装和营销起家的企业,其核心能力出现了致命的盲区。它们发现,即便在价格战中暂时活了下来,一旦遭遇技术路线的颠覆性变化,或者在用地、并网等政策环节碰壁,便毫无还手之力。
旧有的“低价竞争 + 规模扩张”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政策导向,行业亟需向“技术驱动 + 价值共生”转型。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及党中央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部署,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旨在摒弃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转而通过良性竞争推动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光伏企业的战略重心正从单纯比拼组件转换效率,转向构建“光伏 + 储能”、“光伏 + 建筑”等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例如,在工业园区与数据中心等高耗能场景部署“光伏 + 储能”项目,不仅能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更能通过优化电力交易与绿色证书交易创造多元收益。与此同时,国家层面正通过健全产能监测预警、清理排他性协议及推动光伏用地政策落地等措施,引导产业摆脱对单一电价政策的依赖,鼓励企业在技术创新与生产组织模式上寻求突破,以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
此外,新策略要求企业必须跳出“光伏即光伏”的狭隘思维,走向“光伏+"的立体化产业循环发展模式。平罗县推进的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防沙治沙和生态旅游一体化发展,就是一种成功的范式转移。在这种模式下,光伏板不再是单纯的发电工具,而是成为了农业生产的遮阳设施、生态治理的屏障、旅游景观的节点。吕梁市创新推广的“光伏+”产业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正是这一思路的生动实践。这种模式不仅解决了用地紧张的问题,还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了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当企业不再单纯依赖组件销售利润,而是通过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参与碳交易、打造绿色供应链来获取价值时,它们就拥有了穿越周期的能力。
政策层面的优化也在为这种新范式铺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熊敏峰表示,将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推动出台光伏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意味着,未来政策的导向将不再是简单的“限制”,而是“疏导”和“赋能”。通过完善政策机制,引导形成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那些能够顺应时代潮流、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倾斜。相反,那些固守旧路、试图通过违规操作获取利益的企业,将被市场无情淘汰。
更深层的变革在于行业生态的重构。加快建立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体系,打通光伏产业链绿色闭环的“最后一公里”,已成为行业共识。这不仅是我国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利文指出,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法规明确组件资产所用者作为回收主体,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当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和光伏组件的循环利用成为常态,资源的价值将被重新定义。这将倒逼企业在产品设计之初就考虑到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和环境友好度,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集约转型。
随着光伏行业规范条件的动态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政策的修订将直接触发执行工作的自动更新,标志着行业治理进入精细化轨道。这一变革的核心在于摒弃破坏市场秩序的“内卷式”恶性竞争,转而通过良性竞争推动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国家层面正通过健全产能监测预警机制、规划引导及价格治理等手段,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亦联合各方发出倡议,以加强行业自律,特别是针对新型储能市场无序竞争带来的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在政策落地层面,国家能源局正协调多部门研究出台光伏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政策,而各地在集中开发模式下被明确禁止利用行政力量指定单一投资主体或变相锁定容量,旨在打破资源垄断。与此同时,技术迭代成为破局关键,光伏技术的进步显著提升了太阳能利用水平,亟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打通各类应用场景。从农村光伏推广高效美观的组件与逆变器,到吕梁市创新“光伏+"模式促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协同发展,再到优化完善虚拟电厂政策机制引导健康发展,一系列举措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如中央所强调,防止“内卷”并非否定市场竞争,而是要通过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确立正确政绩观,使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
过去我们习惯用“价格战”作为衡量竞争力的唯一标尺,现在必须拥抱“价值战”的新思维。真正的强者,不是那些在红海里杀得头破血流的人,而是那些能够跳出红海,在蓝海中重新定义规则的人。当行业从“内卷式”竞争转向“高质量”发展,从“单一发电”转向“全产业链融合”,那些能够顺应时代潮流、立足客观条件、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的企业,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唯有如此,才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旋律。
光伏行业的这场阵痛,本质上是发展逻辑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质”的强制切换。当行政指令切断资源垄断的捷径,当土地红线压缩粗放经营的余地,那些试图在旧地图中寻找新大陆的企业注定将迷失方向。未来的市场格局不会属于产能最大或报价最低的玩家,而将完全取决于谁能率先完成从“组件制造商”到“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身份蜕变。只有那些真正将技术迭代、场景融合与合规经营内化为企业基因的主体,才能在政策的高压线与生态的包容性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将生存压力转化为重构竞争力的动力。
这种转型注定不会轻松,它要求企业彻底摒弃对短期套利和灰色地带的依赖,转而深耕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创造。从设计阶段的用地合规性评估,到建设期的多能互补系统集成,再到运营期的绿电交易与碳资产开发,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细化的管理能力和深厚的行业积淀。行业洗牌的终点并非简单的优胜劣汰,而是形成一种基于技术壁垒、生态协同和合规优势的新的行业秩序。在这种秩序下,价格不再是唯一的指挥棒,系统效率、服务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成为衡量企业成色的核心标尺,从而从根本上扭转“内卷”的恶性循环。
这场由政策倒逼引发的行业重构,终将把光伏产业从一场关于“谁更便宜”的零和博弈,重塑为关于“谁更可持续”的正和生态。当行政力量不再充当资源分配的“隐形推手”,而退回到维护公平秩序的“底线守护者”角色,市场资源配置的指挥棒将彻底回归技术效率与全生命周期价值。那些曾经依靠信息差、关系网和极限压缩成本构建的壁垒,将在透明化、规范化的监管网络中逐渐消融,取而代之的是基于真实技术实力、精细化运营能力以及合规经营素养的新竞争维度。
未来的光伏版图,将不再由单纯的产能规模或最低报价定义,而是取决于企业能否在土地红线、生态约束与政策导向的夹缝中,构建起“技术 + 场景 + 服务”的立体护城河。从单一的组件制造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跨越,不仅是商业模式的迭代,更是生存逻辑的根本置换。唯有那些主动拥抱“价值战”,将合规内化为战略基石,将创新转化为利润源泉的企业,才能在这场深刻的洗牌中完成蜕变,真正掌握行业发展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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