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江苏等地密集出台实施方案,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以满足企业在碳市场中的风险管理及融资需求,并探索碳现货、跨境交易等前沿机制。然而,现实落地中,许多银行仍沿用“看抵押、看核心企业”的传统风控逻辑,导致高碳转型项目因缺乏传统担保而被拒,供应链金融也难以穿透至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政策层面虽已引导开发性政策性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长期稳定融资,并鼓励银行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在用地购置、建设过程及运行管理等环节提供全流程服务,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在与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合作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定期评估服务质量,但在实践中,如何突破传统信贷束缚,利用产品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供给,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
这种“政策热”与“执行冷”的温差,暴露了一个核心问题:过去那种依赖单一资产抵押或核心企业信用的旧模式,正在失效。为什么在“双碳”目标日益紧迫的今天,传统的“资金 - 资产”绑定逻辑不再稳固,而“数据 - 信用 - 价值”的新变量反而迅速崛起?这并非是因为银行风控能力退化了,而是因为作为抵押品的“碳配额”和“绿色项目”的属性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们需要一个极简的模型来解释这一时代规则的底层逻辑: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正从基于“存量资产”的博弈,转向基于“增量价值”的共创。
大众普遍认为,绿色金融就是给低碳企业发贷款,或者给高碳企业贴标签。然而,当我们深入调研会发现,这种简单的二元划分无法解释当前复杂的实践场景。在传统的信贷逻辑中,银行遵循的是“合法、正当、必要”的数据获取原则,重点在于核实身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流向合规的固定资产。但在新的合作图景中,商业银行与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权责,定期评估对方的经营情况、管理能力及服务质量。
这里存在两个看似相似实则本质的新概念。一个是“控制型合作”,即金融机构试图通过掌握核心企业的信用或碳配额,来控制上下游企业的融资行为,防止多头授信;另一个是“赋能型合作”,即金融机构利用产品碳足迹信息,在依法合规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无形的生态价值转化为有形的信贷额度。两者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表面上的贷款利率或期限长短,而在于是否承认并量化了“生态产品”本身的价值。例如,对于一家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传统模式下它可能因为缺乏厂房抵押而被视为高风险;但在新模式下,银行机构加大对其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不再看它有什么砖头,而是看它经营的森林、湿地能产生多少碳汇收益,从而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金需求。
回顾历史,上一次类似概念的爆发源于 2021 年《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印发。当时,金融机构通过简单的“绿色标签”识别,快速将资金导入新能源、光伏等新兴行业,迅速融入国家“双碳”新阶层。但当前环境变量已发生根本变化。随着《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的落地,碳市场交易规模扩大、绿色电力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完善,碳资产变得流动且复杂。旧有的“一刀切”绿色信贷模式不再适用,因为很多转型项目处于灰色地带,既不像纯绿能那样纯粹,也不像传统高耗能那样面目可憎。
在这种新环境下,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开展“碳配额质押、碳配额回购 + 融资担保”模式,并采用履约担保、履约保证保险、配额拆借、流动资产质押等市场化方式缓释风险,成为了必然选择。但这仅仅是手段的升级,而非逻辑的终点。过去,银行依赖的是“物的信用”,即土地、厂房、设备;现在,银行必须学会依赖“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结合。发展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国家战略为出发点,促进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意味着,银行不能再仅仅盯着核心企业,而是要利用供应链“数据信用”,支持供应链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的质押融资业务。
具体到执行层面,新旧模式的差异在四个维度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核心诉求上,旧模式强调“风险隔离”,力求将绿色项目与传统业务切割,避免交叉感染;而新模式侧重“价值共生”,要求金融机构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在用地购置、建设过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购置、咨询服务等)及运行管理等环节,依法合规提供适配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强化全流程金融服务。银行不再是一次性投放资金后就撒手不管,而是要深度介入全生命周期。
在连接方式上,旧模式采用“点状连接”,即银行与企业签订单一合同,资金流向单一;新模式则转向“网状连接”。商业银行与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权责,定期评估对方经营情况、管理能力及服务质量。这种连接不仅限于银企之间,更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利用第三方数据机构的信息,构建起覆盖全链条的风控网络。
在呈现形式上,旧模式忽视“软性指标”,往往因为企业无法提供标准化的财务报表或清晰的碳数据而拒绝放贷;新模式必须强化“碳足迹”与“ESG"的量化应用。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服务机构与企业合作,以满足企业在碳市场中的风险管理和融资需求。鼓励融资主体高效、准确、及时核算产品碳足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算融资项目碳排放,为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提供必要信息。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将原本模糊的“环保善意”转化为可计算的“授信资产”。
在目标人群上,旧模式忽视“轻资产主体”,主要服务大型国企或拥有重资产的企业;新模式必须强化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及“生产性服务环节”的支持。金融机构被鼓励围绕研发设计、物流运维、碳排放认证和评价、废旧资源回收等生产性服务环节加大融资支持,旨在降低轻资产、绿色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这些企业可能没有厂房,但它们拥有技术、拥有碳认证、拥有回收网络,这些正是新金融模式要挖掘的价值点。
当下的金融机构合作正从单一的“绿色信贷扩张”向“生态价值共融”深度转型,其核心在于重构资产边界,将企业的社会与环境价值转化为可流动的金融资本。政策层面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以精准对接企业在碳市场中的风险管理与融资需求;同时,开发性政策性机构需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双碳”目标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在产品创新上,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碳足迹信息丰富服务供给,并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覆盖从用地购置、建设施工到运行管理的全流程。针对生态产品经营主体,银行应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保障其价值实现的资金需求;而在供应链金融场景中,商业银行与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规范签约与定期评估,确保数据获取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坚决防范违规行为。这一系列举措旨在通过全流程、深层次的协同,将金融活水精准滴灌至新质生产力与实体经济的关键环节,加速“五篇大文章”的落地。
在行业转型的关键期,如何重新定义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前面提到的模式层层递进:越靠前的传统抵押模式,操作熟悉但覆盖面窄,难以应对转型期的不确定性;越靠后的数据驱动、生态价值共融模式,初期面临数据标准和风控模型的挑战,但长期价值在于激活了整个产业链的流动性。
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以应对碳市场中的风险管理及融资需求。在依法合规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等机构被引导利用产品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供给,并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的中长期贷款支持,以保障其价值实现的资金需求。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金融服务需覆盖用地购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及运行管理等全环节,提供适配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模式。同时,商业银行在拓展供应链金融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与信息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及时签订协议并明确权责;在数据获取与贷前调查中须恪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核实信息真实性,并定期评估合作伙伴的经营管理能力与服务质量,对违规行为坚决限制或终止合作。这一系列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与数字化手段,从单一抵押拓展至碳配额及权益质押,从核心企业信用延伸至供应链“数据信用”,从而穿透服务中小微企业,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并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但归根结底,一流的解决方案与二流方案的区别,往往不在于风控模型的复杂度,而在于是否真正理解了“新质生产力”背后的逻辑。当我们不再问“如何为绿色项目找到抵押物”,而是问“如何量化并释放生态产品的内在价值”时,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正如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以更高的站位、更实举措书写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这不仅仅是口号,而是对合作范式根本性转变的回应。
所以,回到金融机构合作的核心目标,你可以做的根本方案是:重新思考“风险”的定义,将其放入“生态价值实现”的新维度中,而非盲目追求传统的资产抵押覆盖率。只有当金融机构愿意为了企业的长远转型而承担合理的试错成本,并建立起基于数据和价值的新型合作契约时,真正的绿色金融闭环才能形成。
真正的合作范式转移,不在于用更复杂的模型去修补旧有的资产抵押逻辑,而在于彻底重构“风险”与“价值”的映射关系。当金融机构不再执着于寻找砖头般的实物抵押,而是学会将碳汇收益、数据信用及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效能转化为可计量的授信资产时,绿色金融才真正从一种合规装饰转变为驱动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这种转变要求银行敢于在数据标准尚未完全统一的转型期,率先打破“静态风控”的桎梏,转而在动态的生态价值流转中建立基于信任的新型契约。
绿色金融的破局关键在于从“重资产抵押”向“重生态价值”的授信逻辑跃迁。广州及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已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利用产品碳足迹、碳汇收益及全生命周期数据,将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转化为可量化的融资支持。这种模式要求银行突破传统静态风控,依据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在贷前调查与风险评估中完整核验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的数据真实性,并据此提供适配的绿色信贷。具体而言,政策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及商业银行加大对生态产品、绿色建筑产业链的中长期贷款力度,覆盖从用地购置到运行管理的全环节。同时,在与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合作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明确权责并动态评估对方资质,严防违规风险。唯有通过构建基于信任的新型契约,将金融资源精准滴灌至新质生产力领域,才能真正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现从合规装饰到核心引擎的战略转型。
在此逻辑下,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将完成从“资金提供者”到“价值合伙人”的质变。过去那种依赖核心企业信用层层穿透、仅关注存量资产的博弈模式,终将被基于增量价值共创的网状生态所取代。银行不再是被动的资金管道,而是主动嵌入产业链全环节的赋能节点;企业也不再是孤立的融资主体,而是生态价值流动的源头。唯有当双方共同认可“生态产品”本身就是最坚实的信用基石,并愿意为此承担合理的试错成本与培育周期时,那种既能通过市场化手段缓释风险,又能通过数字化手段激活沉睡资产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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