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过去十年风光发电成本已显著低于煤电,但受间歇性与区域分布不匹配影响,弃风弃光问题依然严峻。为此,行业正从单纯依赖技术成本优势转向机制创新,构建覆盖外送、就近消纳、调节资源及用户侧的全场景差异化价格体系。在跨省外送端,政策鼓励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以提升通道灵活性;在就近消纳端,明确用网电量免收系统备用费及输配电费,暂不考核功率因数,山东等地近期已就此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调节资源,国家健全煤电、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在用户侧,则完善体现分时价值的零售电价,并探索居民分时电价。为稳定投资预期,吉林、江西等地已发布市场化改革方案,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当市场交易均价偏离机制电价时,由电网企业结算差额,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此举旨在保障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平衡电网运行风险,化解午间高峰供需矛盾导致的电价塌陷风险——如 2026 年 2 月山东午间电价曾因新能源出力快速增长而跌至 0.0054 元/千瓦时。
具体实践中,吉林与江西等地已相继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旨在通过差价结算稳定投资预期。该机制下,纳入可持续发展结算的新能源电量,若市场均价偏离机制电价,差额由电网企业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然而,随着午间新能源出力激增,价格机制亦面临考验。2026 年 2 月,山东电网午间电价受此影响出现“塌陷”,最低跌至 0.0054 元/千瓦时。针对此类现象,山东发改委已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就近消纳价格政策的意见,以平衡消纳效率与市场稳定。
首先,我们看过太多这样的分析:“因为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了,所以电价必须降?”接着可能有人问:“可是如果电价降了,电网建不动了,谁来承担调节成本?既然都知道‘降本增效’是万能钥匙,为什么山东电网午间电价会跌到 0.0054 元/千瓦时,甚至逼近零电价?既然都知道‘市场化’是必由之路,为什么吉林、江西等地还要大张旗鼓地推出‘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甚至设立保底机制?”
这个嘛,留点面子,就不用深究了。
那么长期来看,怎么做,不会这么容易被“挑战”呢?
实际上,关于这类“分析技巧”、“思维方式”的文章数不胜数,而这篇文章,就讲讲我一直尝试去坚持并训练的三个做法:
1,抛弃“边际成本定价”的旧地图,建立“系统容量价值”的新认知。
2,从单纯的“电量交易”转向“量价分离”的容量市场博弈。
3,理解“算随电走”背后的新型能源体系重构逻辑。
新能源行业正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大众普遍认为这是电力成本大幅下降的“利好信号”,然而午间电价“塌陷”、弃风弃光反弹、系统调节成本激增等核心现象却呈现出剧烈的矛盾状态,这种认知偏差正在将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推向“唯成本论”的潜在误区。
过去十年间,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技术成本确实大幅下降,其实际成本已经低于燃煤发电。这本该是能源史上最大的红利,但现实却是,由于新能源的间歇性及区域不匹配问题,导致“低价”并未转化为“低电价”,反而引发了更严重的弃风弃光现象。
在山东,2026 年 2 月期间,受新能源出力快速增长影响,午间电价曾跌至 0.0054 元/千瓦时。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数字,实际上暴露了旧有定价机制的失效:当电源侧的成本无限趋近于零时,电价的形成逻辑就不再是简单的供需平衡,而是系统稳定性的博弈。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新能源就是便宜电”,但现象揭示的真相是“新能源是高波动、高系统成本的电”。这种将“发电成本”等同于“供电价值”的认知混淆,正在掩盖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后,系统所需支付的巨额调节账单。
如果继续用传统的“边际成本定价”思维,认为只要电源便宜,终端电价就便宜,那么最终的结果可能是:电源端价格过低导致投资枯竭,而电网端因缺乏足够的调节资源(如储能、火电调峰),导致系统崩溃或弃光率飙升。这正是当前许多省份在电价政策上反复拉锯的根本原因——我们试图用旧世界的尺子,去丈量新世界的地形。
要厘清这一混乱,必须引入两个看似相似实则本质的新概念:“电量价值”与“容量价值”。
新概念 A(电量价值)是“谁更便宜用谁”的产物,而新概念 B(容量价值)是“谁能稳住系统”的馈赠。两者的本质区别不在于“每度电的生产成本”,而在于“每度电对系统安全与稳定的贡献度”。
例如,在 2026 年 2 月山东午间电价塌陷的案例中,光伏和风电的“电量价值”几乎为零(甚至为负,因为需要弃电),但此时电网急需的却是能够随时响应、提供备用容量的调节资源。如果只盯着电量价格,我们会认为此时发电是“免费”的;但如果引入容量价值的视角,我们会发现,此时电网需要支付的“容量租金”却是天文数字。
在新能源外送基地,鼓励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这实际上是在强调“电量价值”的整体打包;而在就近消纳项目中,落实完善相关电价机制,特别是针对调节资源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容量电价机制,则是在强调“容量价值”的独立核算。
过去,电力市场理论建立在“煤耗微增率”的基础上,即谁少烧煤谁就优先发。但当前,新能源的低边际成本、高系统成本特性,使得这一旧模式彻底失效。上一次电力市场改革的爆发源于“节能减排”的行政驱动,当时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快速融入绿色新阶层。但当前“双碳”目标下的环境变量已发生根本变化,单纯的技术进步已不足以支撑系统安全,“容量”成为了新的稀缺资源。
旧模式(单一电量市场)不再适用,因为光有电量没有容量,电网就是空中楼阁;而新模式(容量 + 电量双市场)因“系统韧性”这一新变量的支撑成为可能。在吉林发布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其核心逻辑正是试图在电量市场之外,为系统稳定性寻找一个新的定价锚点。
具体来看,这种新旧模式的执行差异体现在四个维度:
在“核心诉求”上,旧模式强调“效率优先”,追求发电成本的极致压缩;而新模式侧重“安全优先”,承认为了系统稳定必须为“冗余”付费。在吉林的实施方案中,对于存量项目,机制电价确定为 373.1 元/兆瓦时,这并非完全由市场竞价决定,而是包含了对系统稳定性的隐性补偿。
在“连接方式”上,旧模式采用“物理连接 + 经济调度”,即电网按线路物理特性分配电力;新模式则转向“逻辑连接 + 价格引导”,通过分时电价机制(如山东午间极低电价、晚高峰高价)引导负荷主动避让高峰,实现“算随电走”。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的实践表明,算力运营企业通过将分时电价与算力任务动态匹配,定制差异化分时算力产品,可在低电价时段提升任务占比,使运行成本降低 10%,同时绿电消纳提升 51.3%。
在“呈现形式”上,旧模式忽视“调节能力的显性化”,将储能、调峰视为成本项;新模式必须强化“容量资源的资产化”。在山东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需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计算公式中明确包含了平均负荷率与接入容量,这意味着调节能力将成为一项可交易、可计量的资产。
旧模式仅覆盖发电厂与大用户,而新能源消纳价格机制的构建要求将调节性资源与分布式主体全面纳入。针对新能源外送,政策鼓励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以提升跨省跨区通道的灵活性;在就近消纳方面,吉林省与江西省等地明确用网电量部分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及输配电环节电量电费,暂不参与功率因数考核。面对新能源间歇性与区域不匹配导致的弃风弃光问题,以及其技术成本已低于煤电的现状,机制通过健全煤电、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使储能从单纯耗能设备转变为具备“随时备用”能力的收益主体。在用户侧,完善体现分时价值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成为关键,山东省针对午间新能源出力激增引发的电价塌陷现象(2026 年 2 月最低跌至 0.0054 元/千瓦时),正进一步细化就近消纳政策。此外,市场外建立的差价结算机制允许电网企业根据市场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进行结算,相关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从而在稳定投资预期的同时,实现不同场景下的差异化定价。
新能源电价定价逻辑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不再单纯依赖成本线性外推,而是转向对系统容量的显性化补偿。尽管过去十年风电与光伏的技术成本已普遍低于煤电,但间歇性与区域错配引发的弃风弃光难题,迫使各地构建差异化的消纳价格体系。2024 年 9 月与 10 月,江西、吉林相继出台市场化改革方案,核心在于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当市场交易均价偏离机制电价时,由电网企业兜底差额,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共担,以此稳定投资预期。在此框架下,外送基地鼓励各类电源打包形成送电价格以提升通道灵活性;就近消纳项目则免除系统备用费、输配电费,并暂缓功率因数考核;同时,煤电、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同步健全,零售电价亦需进一步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然而,机制完善并未完全消弭供需失衡带来的极端波动,2026 年 2 月,受新能源出力激增影响,山东电网午间电价一度跌至 0.0054 元/千瓦时,这一案例深刻揭示了价格机制在平衡系统容量与实时供需间的复杂博弈,也预示着后续改革需在动态调整中寻求新的平衡点。
回顾全文,我们发现“容量电价机制”之所以简单,是因为它揭示了“系统稳定性”这一底层规律。
在旧环境中,“发电规模”决定成败;但在新环境中,只要“调节能力”发生微小变化,通过容量支付机制的放大,就能实现系统安全的巨大飞跃。
当“容量价值”真正替代“边际成本”成为定价的锚点,新能源行业将完成从单一发电商向系统稳定器的角色蜕变。这种转变不再依赖技术参数的线性优化,而是通过机制设计将调节能力转化为可计量的资产收益,使煤电、抽蓄及新型储能从成本负担转变为获取稳定回报的独立市场主体。电价机制的深层重构,本质上是在承认新能源高波动特性的前提下,为系统安全重新分配成本与收益,让每一次午间的出力高峰不再以牺牲电网稳定性为代价。
真正的破局之道,不在于寻找某种完美的定价公式,而在于彻底放弃“廉价的电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线性幻想。当午间电价逼近零甚至出现负值时,市场发出的并非“发电过剩”的单纯信号,而是旧有边际成本定价逻辑已无法承载系统安全重负的警报。未来的电价机制必须完成从“买电量”到“买能力”的范式转移:让每一度电的价格不仅反映其生产时的燃料成本,更需内化其在毫秒级响应中为电网稳定所支付的“容量租金”。
这种重构意味着,煤电、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将不再是被动承担调节成本的配角,而是通过容量市场获得独立生存权的核心资产。只有当调节能力被量化为可交易、可收益的独立商品,电网才能在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的冲击下,依然保持物理层面的刚性约束与经济层面的弹性平衡。
这种机制重构的本质,是将电网从单纯的能量传输通道,升级为能够消化波动、存储价值的复杂生态系统。当容量价值成为定价的核心锚点,那些曾经被视为系统负担的调节环节,将转化为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资产。电价不再仅仅是对过去燃料消耗的结算,更是对未来系统稳定性的预付保费。在这一新逻辑下,每一次午间的电价波动都将不再是市场的失灵,而是系统在进行高难度的动态平衡测试,引导所有参与者从追求“最低发电成本”转向争夺“最高系统贡献度”。
最终,新能源行业的竞争维度将发生根本性位移:决定胜负的不再是光伏板的转换效率或风机的捕风能力,而是整个能源体系对波动的驾驭能力与调节资源的配置效率。唯有当“买电量”的思维彻底让位于“买能力”的共识,并建立起与之匹配的容量支付与市场规则,我们才能真正跨越“低价陷阱”,在保障电网物理安全的前提下,释放绿色能源的经济潜能。这不仅是电价机制的修修补补,更是一场关于能源价值定义与分配方式的深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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