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场所、使用Ⅰ类至Ⅲ类放射源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场所,均须严格依法实施退役处理;铀(钍)矿等特殊放射性矿产资源活动则不适用一般管理条款,须遵循国家专门规定。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对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运营的巴彦乌拉铀矿开展了例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制度建立、设施运行、流出物监测、个人剂量管理、应急预案、废旧物品处置及问题整改七个维度。针对华东地区设施普遍老旧、分布点多面广的现状,关停后的辐射环境安全治理难度显著增加。为此,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站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相关省市部门、企业及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参与;华北监督站创新监督模式,对常规水冶矿山采取“视频指导 + 现场核查”,对地浸矿山实施“视频会议集中监督”,待条件具备后恢复现场监督。面对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事故反馈的问题,华北站结合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形势,利用传真、邮件、电话、微信及委托检查等多渠道,持续强化辖区内 8 座设施的隐患排查。在核安全文化建设方面,检查组就核安全与工业安全区别、防人因工具应用、不处罚原则等十个关键议题进行深度解析,推动企业对标核电厂完善顶层设计。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退役工作被视为一种“技术收尾”,一种类似于设备检修的常规操作。人们认为,只要把设备拆下来,把场地清理好,把废物运走,任务就完成了。这种认知偏差,正是许多安全隐患的源头。就像当年人们坚信苦练箭术能换来功名,却未料到火枪早已取代了弓箭;如今许多人仍以为退役只是物理上的“拆除”,却忽略了其本质是法律与生态上的“复位”。这种观念的滞后,导致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的堆积,尤其是在华东地区,由于铀矿冶设施建设时间较早,设施普遍老旧且分布点多面广,关停之后的辐射环境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困难重重。
我们必须重新审视“退役”这一概念的本质。它绝非简单的工程终结,而是一套严密的法律闭环。国家对铀(钍)矿等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等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一般规定,而是依照国家有关其特殊的规定执行。这意味着,退役工作有着不可逾越的红线。以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1 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巴彦乌拉铀矿开展的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例行监督检查为例,这次检查并非走过场,而是对七个核心维度的深度拷问: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情况、个人剂量监测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情况、含铀废旧物品及铀矿冶残留物管理情况、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可能导致整个退役工程的失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依然能看到许多“表面合规”却“实质违规”的场景。例如,在华北监督站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8 日开展的例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受检单位存在多项严重缺陷:新版辐射事故应急体系文件中缺少铀尾渣运输车辆倾覆污染农田土壤事故的相关内容,尾渣库渗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中缺少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事故报告的内容,甚至应急物资库内存放有与应急无关的物品。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问题,实则暴露了企业将退役视为“应付检查”而非“生命防线”的根本误区。更有甚者,大量处于清洁解控水平以下的废弃设备材料被误存,被当作放射性废物贮存在放射性废物库中。这种“过度处置”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更增加了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和潜在风险。
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场所、使用Ⅰ类至Ⅲ类放射源的设施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污染的射线装置,均须依法实施退役处理,而铀矿冶作为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特殊领域,其退役治理更需遵循专门规定。以 2018 年 10 月内蒙古自治区对巴彦乌拉铀矿的例行检查为例,监督组依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国核安函〔2014〕7 号文,围绕管理制度、设施运行、流出物监测、个人剂量、应急准备、残留物管理及问题整改七大维度展开核查。面对华东地区设施老旧、分布分散带来的管理难题,以及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事故暴露的风险,监管部门调整策略: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站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强化法律意识,华北监督站则针对疫情形势,对常规水冶矿山采取视频指导配现场检查、对地浸矿山实施集中视频会议监督,并依托传真、邮件及委托省级部门等方式,持续排查辖区内 8 座设施的辐射风险。在巴彦乌拉矿的检查中,专家组还就核安全文化顶层设计、防人因工具应用及“不处罚”原则等十个关键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推动企业将应急准备从纸面落实到针对尾渣库渗水、车辆倾覆等具体场景的实战演练。这种从制度构建、数据真实、应急实战到废物最小化的全链条管控,正是应对铀矿冶退役复杂性的核心路径。
传统的退役观念往往局限于“物理消除”,即把放射性物质从地表移走。但本质的退役应当是“风险归零”,即确保在设施生命周期结束后,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忽略不计的水平。这种认知的转变,要求我们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2021 年 10 月 26 日,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赴江西南昌对中核江西矿冶局开展调研,重点围绕华东地区铀矿冶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信息化监管及退役进展等议题进行座谈。会上各方共识:必须发扬核工业精神,进一步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这标志着行业开始从单纯的“工程思维”向“系统治理思维”跃迁。
这种思维升级,具体体现在对“互联网 + 属地检查”等新模式的探索上。面对华东地区矿点分散、监督人力缺失的现实矛盾,传统的“人海战术”已难以为继。华北监督站创新提出的“互联网 + 属地检查”模式,由总站进行远程文件检查和远程视频监督,同时指导省级生态环境厅进行现场检查,既解决了人力不足的问题,又提高了监管的精准度。这种模式不仅适用于日常监督,更为未来探索“监督员现场监督 + 总部远程监督指导 + 技术团队远程支持”的常态化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正如乌海能源公司通过新工艺提升综合回收率一样,退役工作也需要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优化来提升“综合解控率”。
更深层次的变革在于对“核安全文化”的重新定义。在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事故反馈的问题后,华北监督站针对辖区内铀矿冶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整完善了监督工作方法,采用传真、邮件、电话、微信及委托省级部门现场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辖区内 8 座铀矿冶设施的辐射安全风险排查与应急管理。这种灵活而严密的手段,背后是对“防人因失误”和“不处罚原则”的深刻践行。检查组在讲座中针对铀矿冶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对是否需要搞建设、如何理解核安全与工业安全区别、对标核电厂、完善顶层设计融合、经验反馈、防人因工具、不处罚原则等十个问题进行了讲解。这十个问题,正是重构退役安全范式的基石。
未来,铀矿冶退役工作将面临更加复杂的挑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相关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及技术支持单位需结合例行检查,对辖区铀矿冶开发利用单位开展法典宣贯活动。新旧法条的对比分析,将倒逼企业更新管理流程,压实法律责任。同时,针对铀矿冶设施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的通知》(国核安函〔2014〕7 号)等要求,未来的监督检查将更加精细化、常态化。
在技术层面,信息化和数字化将成为破解监管难题的关键钥匙。华东监督站结合例行监督检查对铀矿冶企业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项调度,推动铀矿冶企业加快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步伐,支撑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建成铀矿冶安全环保视频监控智慧云平台、铀矿冶尾矿(渣)库在线监测系统等,实现了对重点环节的实时管控。这种“智慧退役”的模式,将有效解决矿点分散、人力不足的矛盾,确保每一座废弃设施都处于受控状态。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尚未被完全解决的难题。例如,对于早期建设的老旧设施,其退役成本高昂、技术难度大,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进退役,仍需各方共同努力。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邀请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开展 2026 年第一次例行检查,同步推进纪检“组组”协同重点关注事项和责任体系建设微调研相关工作。这种跨区域的协作与协同,正是应对复杂局面的必要手段。
退役,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它要求我们时刻保持清醒,不被过去的成就遮蔽双眼,也不被眼前的困难劝退脚步。它要求我们将“安全第一”不仅仅挂在墙上,更要刻进每一次检查、每一项决策、每一个操作中。正如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反抗由无数客观规律组成的“看不见的手”,只能去调整和应用一样,铀矿冶行业也必须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潮流,将退役治理作为企业发展的底线和生命线。
真正的退役工程,其终点并非最后一块废料的清运,而是所有潜在辐射风险的彻底归零。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从单纯的“物理拆除”转向深度的“生态复位”,将法律合规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内在的安全自觉。无论是巴彦乌拉铀矿的七维深度体检,还是针对尾渣库渗漏、车辆倾覆等具体场景的实战演练,亦或是利用智慧云平台实现的远程精准监管,其核心目的均在于构建一个无死角的防御体系。只有当制度建设的完备性、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应急准备的实战性以及废物处置的科学性这四大支柱同时稳固,退役工作才能跳出“表面合规”的陷阱,真正筑牢辐射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这一过程中,核安全文化的重塑比技术升级更为关键。它要求我们彻底摒弃将退役视为“应付检查”或“技术收尾”的惯性思维,转而确立“风险归零”的终极目标。通过跨区域的协同联动、新旧法规的深度融合以及对防人因失误原则的极致践行,行业正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复杂局面的系统治理范式。这种范式不再依赖人海战术的盲目堆砌,而是依靠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依靠法治思维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座老旧设施的关停都能经得起历史与法律的审视。
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场所、含Ⅰ类至Ⅲ类放射源场所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场所,均须依法实施退役处理,而铀矿冶作为放射性矿产资源的特殊领域,其退役工作更需遵循专门的国家规定。面对华东地区设施普遍老旧、分布分散带来的关停难题,监管模式正从单一检查向系统治理转型:2018 年 10 月,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依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对中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展开涵盖制度执行、设施运行、流出物监测、个人剂量、应急准备、残留物管理及问题整改的“七维”深度体检;与此同时,华北与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针对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等风险点,创新采用视频指导、传真邮件即时反馈及委托省级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辖区 8 座设施实施常态化风险排查。在巴彦乌拉等典型案例的实战演练基础上,通过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核安全文化专题培训,行业正逐步将抽象的法律要求转化为具象的防御屏障,推动老旧设施关停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构建系统治理范式。
退役工程的终极价值,不在于物理形态的消失,而在于法律责任的彻底闭环与生态秩序的复原。当巴彦乌拉矿的七维体检转化为常态化的制度自觉,当尾渣库渗漏、车辆倾覆等极端场景的应急演练成为肌肉记忆,当智慧云平台的数据流实时穿透分散的矿点盲区,所谓的“风险归零”便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可量化、可追溯的技术事实。这种从“被动合规”到“主动防御”的跨越,要求我们将法律的红线内化为每一次操作的本能,用法治思维取代经验主义,用系统治理消解历史遗留的复杂风险。
真正的安全防线,建立在技术精度与管理韧性的双重基石之上。面对老旧设施的高成本困境与分散监管的人力挑战,唯有坚持“废物最小化”与“解控最大化”并行的科学路径,才能避免资源浪费与过度处置的双重陷阱。未来的铀矿冶退役,必然是法律刚性约束、数字化精准监管与核安全文化深度融合的产物。只有当每一项数据都经得起推敲,每一次决策都遵循防人因失误原则,每一个环节都落实主体责任,我们才能真正跨越“表面合规”的浅滩,抵达辐射环境安全治理的彼岸,让每一座退役设施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坚不可摧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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