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战略下,单纯依赖园区与企业的自觉性难以突破经济利益与思想认知的阻力,且无法解决深层矛盾。为此,政府部门需出台明确有力的政策,将减排任务科学分解,构建基于数据分析的非 ETS 目标体系。该体系支持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结合行业最佳实践进行可行性评估与风险分析,并通过集成企业内部系统,确保能源、物料及物流数据的准确采集与管理。针对种类繁多且无法使用强度指标的非基础化学品,若其生产过程中的 S1 排放占企业 S1 总排放的 5% 以上,则需设定绝对减排目标:2030 年减少 4.8%,2050 年减少 94.6%,所有数据均基于 2020 年基准年计算。对于 Scope 3 目标(NT C17),企业需确保符合 WB2C 标准;若设定经济强度目标,则必须使用 GEVA 指标并提供相应的工具输出及指标确认文件。法规第 4 条规定各国需根据 GDP 设定差异化的减排目标,范围从 -10% 至 -50% 不等,以确保公平分担责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涉及多重目标与约束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无法轻轻松松完成。因此,政策实施需将运营减排(OER)与残余排放中和在财务账目和解释说明上分开处理,确保路径清晰合规。近期减排目标必须符合 1.5°C 路径要求,若基准年晚于 2020 年需回调排放水平,若使用更早基准年则范围 1 和/或范围 2 需额外提供前瞻性雄心证明。

在目标设定上,碳中和承诺需通过总体、阶段及分项目标清晰表述。近期目标必须契合 1.5°C 路径,若基准年晚于 2020 年则需回调排放水平。针对种类繁多且无法使用强度指标的非基础化学品,若其 S1 排放占比超 5%,则需设定基于 2020 年基准的绝对减排目标:2030 年减 4.8%,2050 年减 94.6%。对于 Scope 3 目标,企业须符合 WB2C 标准,若设定经济强度目标则必须采用 GEVA 指标。为实现净零目标,应采取“两条腿走路”策略,独立设定源头减碳与碳移除目标,其中转型期运营减排(OER)与净零年份后的残余排放必须在财务与解释上严格区分。此外,法规要求各国根据 GDP 设定差异化目标(范围从 -10% 至 -50%),以实现公平分担。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非仅关乎碳本身,而是涉及多重约束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无法一蹴而就。

双碳战略正迎来从宏观宣示到微观实操的重大变革,大众普遍认为这是所有企业的利好信号,然而现实中却呈现出一种“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地全是水花”的矛盾状态。这种认知偏差正在将大量企业推向“漂绿”的误区。表面上看,企业制定了宏伟的净零愿景,签署了承诺函,但实际上由于缺乏非 ETS 领域的硬性约束和精细化工具,这些承诺往往悬浮在空中。当“双碳”被简单等同于购买碳配额或参与碳交易时,那些未被纳入 ETS 范围的高耗能工业过程、复杂的供应链排放以及难以量化的 Scope 3 间接排放,就成了监管的盲区。如果继续用“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去应对千差万别的微观排放场景,只会导致企业为了应付检查而伪造数据,或者在报表上玩弄数字游戏,最终让减排目标沦为一纸空文。

真正的减排目标体系,不应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摊派,而应是基于科学边界和实际业务场景的“自下而上”的契约。旧模式下的目标往往是模糊的、口号式的,缺乏可验证的基准年和路径;而新模式下的非 ETS 目标,则是建立在严格的物理边界、清晰的财务账目和明确的合规逻辑之上的。例如,在企业净零路径中,转型期间产生的运营减排(OER)与净零目标年份之后剩余的残余排放中和,必须在财务账目和解释说明上分开处理,以确保减排路径的清晰性和合规性。这就好比做一笔复杂的跨国并购,不能只谈“最终合并报表是盈利”的愿景,而必须把每一笔收购成本、每一处资产剥离都算得清清楚楚。当我们将“口号式承诺”与“契约式目标”区分开来,就会发现,前者是心理安慰,后者才是商业变革的入场券。

回顾过去,类似概念的爆发往往源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上一次“节能降耗”概念的爆发,源于资源短缺和粗放式增长带来的生存危机,当时企业通过关停了高耗能小作坊、进行了简单的设备更新,就快速融入了“绿色制造”的新阶层。但当前环境变量已发生根本变化,能源供应相对充裕,经济增长模式转向高质量发展,旧的“关停并转”模式不再适用,甚至可能误伤产业链安全。如今的非 ETS 减排,因“系统复杂性”和“全价值链覆盖”的新变量而成为可能。过去的减排是“做减法”,把能砍的砍掉;现在的减排是“做乘法”,通过技术创新、流程优化和供应链协同,让单位产出的碳足迹呈指数级下降。那种指望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就能实现深度脱碳的路径依赖,已经彻底失效。

在营销诉求上,旧模式强调“政治任务”的完成度,而新模式侧重“商业价值”的释放。过去企业做碳管理,是为了应对检查,怕被通报批评;现在做非 ETS 目标,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获取绿色订单、提升品牌溢价。在情感连接上,旧模式依赖上级施压,新模式则转向利益共同体,让供应商、客户和投资者成为减排的参与者。在产品策略上,旧模式忽视具体的工艺细节,只关注总量控制;新模式必须强化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管理,从原材料采购到废弃回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数据支撑。例如,针对种类繁多且无法使用强度指标的非基础化学品,若其生产过程中的 S1 排放占企业 S1 总排放的 5% 以上,则需设定绝对减排目标。具体目标为:2030 年减少 4.8%,2050 年减少 94.6%,所有数据均基于 2020 年基准年计算。这种针对特定细分领域的精准施策,正是新旧模式在执行层面的本质区别。

在目标人群对比上,旧模式关注的是地方政府和大型国企,新模式则必须覆盖中小微供应商和跨国企业。在沟通目标对比上,旧模式满足于“已达标”,新模式则追求“可验证”。当企业使用强度目标设定减排目标时,为防止出现建筑面积翻倍但总排放反而增加的情况,应同时披露该目标在投资组合中将实现的绝对排放减排量。Scope 1 和 Scope 2 目标侧重直接减排和电力采购;而 Scope 3 目标需按供应商、客户、采购、产品和排放密集活动进行拆分并制定相应策略。对于 Scope 3 目标(NT C17),企业需确保其符合 WB2C 标准;若设定经济强度目标,则必须使用 GEVA 指标,并提供相应的工具输出及指标确认文件。这些具体的执行标准,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企业必须遵循的操作手册。

面对“双碳”战略下园区与企业因经济利益与认知局限而难以自发突破减碳瓶颈的现状,亟需政府通过明确政策将宏观目标层层分解,以此驱动非 ETS 减排机制的落地。该机制依托数据采集、管理及碳排放计算等数字化工具,融合行业最佳实践与合规要求,协助企业制定可执行的减排策略与行动计划。在目标设定上,碳中和承诺需拆解为总体、阶段性及分项目标,其中近期目标必须锚定 1.5°C 路径;若基准年晚于 2020 年,则需回调排放水平,否则须对范围 1 和 2 排放提供前瞻性雄心证明。针对非基础化学品等复杂场景,当过程排放占比超过 5% 时,必须设定基于 2020 年基准的绝对减排路径,即 2030 年减 4.8%、2050 年减 94.6%。国际层面,法规第 4 条要求各国依据 GDP 设定 -10% 至 -50% 不等的差异化目标以公平分担责任,Scope 3 目标(NT C17)需符合 WB2C 标准,而经济强度目标则必须采用 GEVA 指标并出具确认文件。实施路径上,运营减排(OER)与净零目标后的残余排放需在财务与解释上严格区分,采取“源头减碳”与“碳移除”双轨并进的策略,合力加速净零进程。这一系统性变革绝非就碳论碳,而是涉及多重约束的经济社会重构,无法一蹴而就。

真正的非 ETS 减排体系,其生命力不在于签署了多么宏大的净零宣言,而在于能否将 Scope 3 的复杂账目算清、将供应链的每一个碳足迹颗粒归仓。当企业不再视碳管理为应对行政检查的“挡箭牌”,而是将其作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的“透视镜”时,那些曾经被视为监管盲区的间接排放,才会真正转化为可量化的商业资产。这种从“被动合规”到“主动经营”的范式转移,要求管理者摒弃对“一刀切”指令的依赖,转而建立基于物理边界与财务逻辑的契约精神,让每一分减排投入都能对应明确的成本收益,让每一个数据指标都经得起市场与时间的双重检验。

非 ETS 领域的减排攻坚,本质上是一场将模糊愿景转化为精确数据的硬仗。它要求打破过去依赖行政推力与粗放式治理的路径依赖,转而构建一套基于物理边界清晰、财务逻辑严密、数据链条完整的契约化管理体系。只有当 Scope 3 的间接排放不再是监管盲区,而是被拆解为可追溯、可核查、可交易的独立资产单元时,那些悬浮于空中的“净零”口号才能真正落地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

这一转型的核心在于重构企业与市场的连接方式:碳管理不再仅仅是应对合规检查的防御性举措,而是驱动供应链优化、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品牌溢价的战略性杠杆。通过确立差异化的绝对减排路径与科学的强度指标,政府与企业共同划定了一条从“做减法”到“做乘法”的演进轨迹,迫使高耗能环节在技术创新与流程重塑中寻找出路。唯有如此,才能在能源供应充裕的新环境下,避免重蹈“关停并转”的旧辙,转而通过全价值链的深度协同,实现单位产出的碳足迹呈指数级下降。

非 ETS 减排的终极检验,不在于发布了多少份愿景声明,而在于能否将 Scope 3 链条上那些曾经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隐性成本,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的显性资产。当企业不再将碳数据视为应付检查的报表负担,而是作为优化供应链结构、重塑产品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时,减排才真正从“政治任务”回归为“商业常识”。这种基于物理边界与财务逻辑的契约精神,要求管理者摒弃对行政指令的简单依赖,转而建立一套严密的内部核算与外部披露机制,确保每一个减排动作都有据可依,每一笔碳投入都能产生真实的边际效益。

唯有通过这种从“粗放管控”到“精细治理”的范式跃迁,才能破解当前“口号震天响、落地水花浅”的困局。未来的竞争格局将不再单纯取决于规模与速度,而是看谁能在复杂的全球价值链中,率先建立起一套透明、可信且具备韧性的碳管理体系。当非 ETS 领域的减排目标能够像财务报表一样被市场精准定价,当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成为企业进入高端市场的通行证,我们才能真正跨越“漂绿”的陷阱,让低碳转型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而非外部的强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