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1 月 20 日,各市须提交涵盖诊断数量、质量分析、方案编制及企业反馈的年度工作总结。这一节点不仅是政策周期的关键转折,更是对自 2010 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确立减排重视以来,多年标准博弈与转型阵痛的深度复盘。宏观层面,2025 年 3 月 21 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延续并强化了减排战略;同时,生态环境法典正式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章,将减缓与适应并重写入法律。国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并公开结果,力戒形式主义。微观执行却面临严峻挑战:国际资本市场对气候风险定价日趋严苛,2024 年 5 月澳大利亚国会通过的气候披露法案确立了 AASB S2 标准并与 ISSB IFRS S2 对齐,而国内企业披露仍存模糊表述与数据缺失。这种反差源于企业未能有效引领价值链上、中、下游各利益相关方制定应对行动计划。要破解“越努力越焦虑”的困境,企业需重构底层逻辑:依据三至五年的战略规划周期开展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明确各项风险与机遇对短期、中期及长期发展前景的具体影响,并每年评估气候韧性,以反映气候变化对业务模式的实质冲击。
不论环境如何变化,“气候韧性”永远值得重新思考。很多人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就是单纯地减少排放,或者购买一些碳汇指标来抵消 footprint,这是一种典型的“道德自证”误区。但这只是表象,甚至是危险的幻觉。在旧有的逻辑里,企业视环保为成本中心,认为只要合规即可;但在新的变量下,气候相关风险(如极端天气导致的供应链中断)和气候相关机遇(如能源转型带来的新市场)正在重塑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如果只关注减排而忽视适应,企业就像是在漏水的船上拼命擦拭甲板,却忘了修补漏洞。这种认知的错位,正是当前许多企业战略失效的根源。
比如,某大型制造业企业在 2024 年看似完美地完成了所有减排承诺,甚至在行业内获得了“绿色先锋”的称号。然而,当全球供应链因极端气候事件发生剧烈波动时,该企业因缺乏对上游供应商气候风险的深度评估,导致关键零部件断供,生产线被迫停摆,年度利润大幅缩水。表面上的成功掩盖了致命的缺陷:他们忽略了“气候情景分析”这一核心要素。在制定战略时,他们仅基于历史数据做线性外推,未考虑 1.5°C 或 2°C 升温情景下,高温干旱对原材料产出的非线性冲击。这种“静态合规”的思维,导致他们在面对动态气候危机时,失去了应有的韧性。
一个有效的“气候战略”至少要满足四个核心条件:科学的情景设定、全价值链的覆盖、明确的量化指标以及动态的治理机制。大多数人只关注前两条,认为只要买了设备、发了报告就算数,但“科学路径对齐”与“全价值链覆盖”才是决定成败的隐形条件。首先,气候情景分析必须包含与《巴黎协定》1.5°C 目标一致的情景,并明确披露分析方法与关键假设。这不是形式主义,而是为了识别那些在长期视角下可能摧毁企业模式的“黑天鹅”。其次,披露范围必须覆盖 Scope 1、Scope 2 乃至 Scope 3 排放。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范围 3(价值链上下游排放)往往占据了总排放量的 70% 以上,若忽视这一部分,所谓的“碳中和承诺”不过是空中楼阁。再者,目标设定必须具备时间维度的颗粒度,清晰界定基准年份、目标年份及中期里程碑,确保路径可执行、可验证。最后,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是治理机制的动态调整能力。企业不能只依赖年度静态报告,而应建立跨部门的常设机构,将气候风险纳入董事会决策的核心议题,实时根据最新的气候科学数据调整战略。
流行的“技术决定论”暗含了一个错误假设:只要有了新技术,气候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但实际上,真正的机会在于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韧性”,这要求我们采用系统思维。过去,我们谈论气候变化,更多是在谈论道德责任或政治正确;现在,我们需要将其视为一种企业生存的“算法”。正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1 号——气候(试行)》的出台所昭示的,披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连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桥梁。企业应引领价值链上、中、下游各利益相关方,制定统一的行动计划。这意味着,你不能指望供应商或客户替你承担转型成本,你必须通过商业逻辑去驱动他们。例如,通过采购端的绿色标准倒逼供应链升级,或者通过金融工具为低碳转型提供资本支持。这种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协同”的范式重构,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本质回归。
除了具体方法,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长期的思维模型,如“情景规划思维”、“系统边界思维”和“时间复利思维”。情景规划思维要求我们在做决策时,不再预设单一的未来,而是推演多种气候情景下的企业命运,从而制定预案;系统边界思维提醒我们,企业的碳排放往往溢出围墙之外,必须将视野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时间复利思维则强调,气候转型是一个长达数十年的过程,短期的投入可能在当下显得昂贵,但长期的回报将是巨大的市场准入权和品牌护城河。这些思维看似抽象,却是穿越周期、获取长期优势的来源。正如生态环境部在 2025 年 3 月审议通过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所强调的,标准体系的完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只有当企业、政府、科研机构形成共同的认知框架,气候行动才能真正从口号走向落地。
今年我们聚焦了气候变化的科学共识、减缓与适应并重、以及标准体系的构建。明年,我希望关注的是“气候适应”的具体落地与“自然解决方案”的规模化应用。愿每一位从业者都能与气候韧性同在,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的增长。气候变化不再是遥远的自然现象,它是每一次商业决策的底层代码,是每一个企业必须破解的生存算法。
真正的变革不源于宏大宣言,而沉淀于对数据颗粒度的较真、跨部门资源的精准调配以及拒绝“伪绿色”的每一个决策瞬间。2010 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颁布确立了减排工作的政策基调;2025 年 3 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获原则通过,标志着制度框架的进一步严密。当企业不再视气候法案为外部强加的合规枷锁,而是将其内化为优化资源配置、识别潜在风险的精密算法时,所谓的“转型阵痛”便转化为结构性的竞争优势。正如澳大利亚在 2024 年 5 月通过气候披露法案,将国际标准(AASB S2)本地化落地所示,清晰的披露规则能指引企业明确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对发展前景的影响时间范围,从而制定更科学的战略。
面对国家实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且力戒形式主义,2019 年湖北省作为机构转隶后的首个起始年份,便在 10 月 10 日于武汉召开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推动系统工作人员适应新职能。当前,企业应引领价值链上、中、下游各利益相关方制定行动计划,并按战略规划周期开展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这种从系统分析角度理解气候适应、减缓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复杂关系的实践,使得那些能够跨越 Scope 3 边界、在极端情景推演中提前布局供应链弹性的组织,率先掌握了定义未来行业标准的主动权。各市需于 2026 年 11 月 20 日前形成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更将从诊断质量、数据分析及企业反馈等维度,检验这一责任体系的实效性。
回归到 2026 年那份年度总结报告,它不应只是对过去得失的简单复盘,更应成为检验“气候韧性”成色的试金石。如果报告中的减排数据依然模糊、风险敞口依然未被量化、治理机制依然停留在纸面,那么无论口号喊得多么响亮,企业都未能真正穿越周期。唯有当“减缓”与“适应”在财务模型中实现动态平衡,当气候风险成为董事会决策的必选项而非事后补救的附加题,我们才算真正完成了从道德自证到商业理性的逻辑闭环。
2026 年 11 月 20 日提交的那份年度总结报告,最终不应沦为数据堆砌的行政档案,而应成为检验企业是否完成“气候韧性”从概念到资产转化的唯一凭证。当报告中的减排数字能够精确映射到 Scope 3 价值链的波动,当情景分析的结果直接转化为董事会调整资本配置的决策依据,我们方能确认,企业已真正跨越了“合规即终点”的幻觉。此时,气候法案不再是一道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是内嵌于商业操作系统中的底层代码,驱动着资源向高韧性环节精准流动。
这份将于 2026 年 11 月 20 日呈报的年度总结,其终极价值不在于格式的完美或数据的罗列,而在于它是否真实记录了企业将气候风险转化为资本效率的过程。当报告中的每一个减排指标都能精准对应 Scope 3 链条上的具体波动,当每一次情景推演的结论都直接修正了董事会的资本配置路径,气候法案便完成了从外部监管约束到内部经营逻辑的彻底内化。
此时,我们终将确认:真正的韧性并非来自对极端天气的被动防御,而是源于在不确定性中重新定义商业边界的主动能力。那些能够跨越围墙、将自然资本纳入资产负债表核算的组织,不再视气候转型为成本负担,而是将其作为重构行业标准的底层算法。唯有当“减缓”与“适应”在财务模型中达成动态平衡,当合规动作自动演化为竞争优势,企业才算真正穿越了周期的迷雾,在气候法案构建的新秩序中确立了不可撼动的生存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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