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关于适应力的论断,精准注脚了全球治理的残酷现实:生存权属于最能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过去三十年,气候合作正经历一场静默的“物种更替”。旧有的“中心 - 边缘”线性结构曾视发达国家为唯一标准,发展中国家仅被期待追赶;然而面对极端高温、海平面上升等复合型危机,这一范式已显乏力。当全球 130 多个国家宣布净零排放目标且国情迥异时,单纯的技术转移或资金注入难以破解系统性难题。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单一碳排放国,中国正处于从“参与者”向“方案提供者”转型的关键节点,胜负手在于提供一套被广泛认同、可复制的“适应方法论”。
在“十五五”时期,中国将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塑料污染治理等国际规则制定,持续加强南南合作。截至目前,中国与 39 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 46 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务实合作;累计签署 55 份谅解备忘录,实施 300 期能力建设,为 120 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超 7000 人次培训。从与欧盟围绕可再生能源、碳捕获和封存建立伙伴关系,到与布基纳法索、老挝等国打造南南合作典范,中国正践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正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斯蒂尔所言,以联盟为代表的南南合作已成为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引擎。
大众普遍接受的一种观点是,南南合作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援助行为,即发达国家或新兴大国向欠发达国家兜售技术和资金,以此换取政治影响力或碳信用。这种认知将南南合作简化为一种单向的零和博弈:一方给予,一方接受,接受者往往陷入债务陷阱或技术依赖的误区。然而,现实中的气候图景却呈现出一种深刻的矛盾:一方面,中国累计签署了 55 份谅解备忘录,实施了 300 期能力建设项目,为 120 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 7000 余人次的培训;另一方面,许多受援国在获得光伏板或风力涡轮机后,却因缺乏本地化的运维体系、电网消纳能力和碳市场机制,导致大量项目闲置甚至报废。这种“硬件过剩、软件匮乏”的现象,暴露了旧有援助逻辑的根本缺陷——它试图用工业时代的“产品思维”去解决生态时代的“系统问题”。如果我们将气候合作仅仅视为物资的流动,那么这种认知偏差正在将全球南方推向“绿色殖民”的潜在误区,即认为绿色转型仅仅是进口西方标准的成本,而非重塑自身发展路径的机会。
要破解这一困局,我们必须重新界定两个核心概念的区别。旧的“援助叙事”往往将气候合作视为“慈善馈赠”,其底层逻辑是施舍与感恩,关注的是短期项目的落地与显性指标;而新的“共生方法论”则是“共同进化”的产物,其底层逻辑是互补与赋能,关注的是长期生态系统的韧性构建与内生能力的激活。两者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资金规模的大小,而在于是否尊重了受援国的主体性与国情差异。例如,中国与布基纳法索、老挝等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监管及低碳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并未简单照搬中国的“光伏 + 风电”模式,而是结合当地农业结构,探索了“农光互补”与“生物质能”的混合路径。这种差异化的实践表明,真正的合作不是提供现成的模板,而是提供一种处理气候目标、经济发展、能源安全和产业升级之间复杂关系的方法论。正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斯蒂尔所言,南南合作正成为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引擎,但这台引擎的燃料必须是受援国自身的发展动力,而非外部强加的动力。
回顾历史,气候合作的爆发期曾经历过两次截然不同的阶段。上世纪 90 年代至 2010 年,气候合作主要源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当时的驱动力是发达国家的减排压力,其模式是“资金换减排”,即北方国家出钱,南方国家减排。这一模式在短期内推动了部分清洁能源技术的扩散,但也导致了严重的“碳泄漏”和“道德风险”。当时,许多发展中国家通过承接高耗能产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了工业化进程,而发达国家则通过购买碳信用完成了自身的减排目标。然而,当前环境变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巴黎协定》的生效和全球供应链的绿色重构,旧有的“减排 - 获利”模式不再适用。当前,气候行动与经济增长不再是零和博弈,而是深度融合。中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构建全球最大可再生能源体系、最完整新能源产业链的实践,证明了绿色转型本身就是新竞争力的来源。在这种新变量支撑下,传统的“资金换减排”模式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能力共建换市场共享”的新模式。中国不再是单纯的资金输出者,而是通过输出标准、技术和市场规则,帮助合作伙伴构建起独立的气候适应体系。
面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变局,南南合作已超越传统的单向援助,演变为推动绿色转型的核心引擎。这一转型不仅重塑了宏观合作框架,更在微观实践层面实现了从“水土不服”到“因地制宜”的精准适配。中国累计签署 55 份谅解备忘录,实施 300 期能力建设项目,并为 120 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超 7000 人次培训,将应对气候变化理念深度嵌入双边经贸与人文交流。从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与安徽省共建可操作指南,到与布基纳法索、老挝等国打造低碳示范区,中国正通过绿色“一带一路”将自身经验转化为发展中国家的务实方案。与此同时,中欧围绕可再生能源与碳捕获等关键议题的伙伴关系,以及以联盟为代表的南南合作模式,正被联合国气候秘书处视为全球低碳转型的重要驱动力。这种基于公平原则与各自能力的团结协作,不仅体现在截至论坛召开时已签署的 46 份气候合作文件上,更预示着“十五五”时期中国将在国际规则制定中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持续为构建清洁、美丽、可持续的世界注入确定性力量。
务实的数据印证了这一机制的有效性。截至论坛召开,中国已与 39 个发展中国家签署 46 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累计实施 300 期能力建设项目,为 120 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超 7000 人次培训,其中与布基纳法索、老挝等国在低碳示范区建设上的合作,正逐步打造南南合作典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斯蒂尔指出,以联盟为代表的南南合作已成为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引擎。面向“十五五”时期,中国将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持续深化在南南合作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的能力,并携手各方履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推动共建清洁、美丽、可持续的世界。
“十五五”时期,中国将把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推向纵深,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同时,持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实质性支持。这一合作模式已超越传统援助范畴,构建起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深度共生关系:累计签署 55 份谅解备忘录、实施 300 期能力建设、为 120 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超 7000 人次培训,不仅体现在宏观数据上,更落地于上海加快“一带一路”绿色转型、崇明区系统性普及气候适应理念等地方实践。从与布基纳法索、老挝共建低碳示范区,到推动中欧围绕可再生能源、碳捕获等关键议题展开务实协作,截至论坛召开,中国已与 39 个发展中国家签署 46 份气候合作文件,绿色“一带一路”的成色日益凸显。正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斯蒂尔所言,南南合作正成为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引擎;中国特使解振华也指出,此类合作为地方、学界及产业界搭建了宝贵的交流平台。面对全球气候挑战,中国坚持各国结合国情采取行动,承诺同各方团结协作,确保减缓与适应并重,在后续与安徽省等地的深度战略合作中,共同将气候行动转化为发展机遇,携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真正的绿色现代化,从来不是将某种既定的工业图景强加于人,而是在尊重各国资源禀赋与制度差异的基础上,重构气候行动与本土发展的耦合逻辑。当南南合作不再执着于输出“标准答案”,而是致力于提供一套可演进的“解题思路”时,那些曾经被视为边缘的适应策略,便有了走向主流的潜力。这种转变要求我们将目光从单一项目的交付率,转向整个区域生态系统的韧性生成;从关注硬件的覆盖率,转向评估本土运维能力的内生增长。唯有如此,气候合作才能超越地缘政治的博弈与短期利益的交换,成为推动全球南方自主探索低碳路径的坚实基石。
在这一新的范式下,中国角色的演变也完成了从“跟随者”到“规则共建者”的跨越。我们不再仅仅是新能源设备的制造端,更成为了连接技术供给与本地需求的转换器,通过机制化的能力建设,填补了全球气候治理中“最后一公里”的结构性空白。这并非对西方主导的治理体系的替代,而是对其在公平性与有效性上的必要修正与补充。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挑战,只有打破“中心 - 边缘”的单向依赖,建立起多极化、去中心化的合作网络,人类文明才能在不确定的环境中找到确定的生存之道。
当气候治理的坐标轴从“谁先减排”转向“谁能共活”,南南合作便不再仅仅是资源流动的通道,而是全球南方重塑发展权的关键支点。中国所提供的,并非一套僵化的工业模板,而是一套在资源约束与生态底线之间寻找动态平衡的生存智慧。这种智慧的核心在于承认差异的合法性,允许每个国家根据自身地理禀赋与历史阶段,绘制出独一无二的低碳演进曲线。它打破了“发达即先进、落后即待救”的线性迷思,证明了绿色转型可以是内生性的、渐进的,甚至是具有后发优势的。
未来的气候图景,将取决于我们能否真正退后一步,不再充当“救世主”般的方案兜售者,而是成为“同行者”式的生态搭建者。这意味着合作的重心必须从单纯的设施交付,彻底迁移到本土运维体系的培育、碳管理制度的适配以及区域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只有当受援国能够独立运转其气候系统,当技术转移转化为本地工人的技能与制度的自信,那些曾经被视为边缘的适应策略才能真正汇入全球治理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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