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碳转型进程中,CCUS 正从工业深度脱碳的高成本负担重塑为可交易资产。北京市明确鼓励相关机构与企业参与国家 CCER 方法学研究,推动合规减排量进入交易平台,以此打破其长期困局。技术路径上,CCUS 依托化学法、吸附法等高效手段捕集烟气二氧化碳,结合高效驱油、甲醇制备及地质封存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研发正向低能耗低成本捕集材料、BECCS 负碳技术及海洋咸水封存示范等前沿领域拓展,并推动 CCUS 与工业流程及移动源的全流程深度耦合。针对核心痛点,政策聚焦高性能材料开发,支持领军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攻关,旨在通过技术迭代与市场机制,将 CCUS 打造为具备核心价值的新兴产业要素。
为什么曾经被视为技术瓶颈的 CCUS,突然成为了资本和政策竞相追逐的焦点?为什么在新能源投资总额屡创新高、化石能源投资相对萎缩的当下,工业界对 CCUS 的迫切需求反而在上升?这并非简单的技术突破或政策施压的结果,而是碳市场底层逻辑发生根本性转变的信号。过去的碳管理逻辑侧重于“约束”与“合规”,企业被动应对配额限制;而未来的碳市场逻辑将转向“价值发现”与“资产优化”,减排量本身将成为一种可流通的金融商品。这种从“成本项”到“资产项”的认知跃迁,才是理解 CCUS 纳入自愿减排机制这一事件的核心钥匙。
大众普遍的观点认为,CCUS 是一项昂贵的技术负担,只有那些拥有巨额补贴或极高碳排放成本的行业才需要它。然而,现实中的矛盾在于,随着碳价机制的完善,CCUS 产生的减排量(Carbon Credits)将直接注入企业资产负债表,其经济属性正在发生质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关于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培育壮大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指出,要鼓励 CCUS 领域相关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方法学研究制定工作,并推动符合要求的 CCUS 项目碳减排量进入 CCER 交易平台。这一政策导向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CCUS 的减排量将拥有合法的、可量化的市场流通身份。这意味着,企业不再仅仅是碳减排的执行者,更有可能成为碳资产的经营者。
要厘清这一转变,我们需要重新界定两个核心概念:传统的“合规性减排”与新兴的“资产化减排”。前者是出于法律义务的被动行为,其价值在于避免罚款或满足监管底线;后者则是基于市场机制的主动经营,其价值在于创造额外的经济收益。两者的本质区别不在于减排的技术手段,而在于对减排结果的认知与处置方式。例如,一家化工企业安装了一套低能耗的碳捕集系统,如果仅将其视为降低自身排放强度的手段,它属于“合规性减排”;但如果该企业将捕集的二氧化碳用于生产高附加值的甲醇,或者将其封存后在 CCER 市场上出售核证减排量以抵消其他排放,它就完成了向“资产化减排”的跨越。北京绿交所等平台近年来已出现相关交易案例,虽然早期在税务定性上存在争议,但随着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执行口径以及新 CCER 机制的完善,碳资产的流动性正在被实质性激活。
回顾过去,每一次低碳技术的爆发都伴随着市场环境的剧烈变迁。早期,碳交易试点阶段,CCUS 因缺乏统一的方法学和明确的碳价支撑,被视为“不切实际的远期概念”,投资占比极低,相关研究多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当时的驱动因素主要是技术本身的探索,而非市场回报。然而,当前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一方面,国家层面重启并打造全国统一的 CCER 市场,明确了 CCUS 作为项目类型的地位,涵盖了与工业流程耦合、移动源应用、新型材料开发及海洋封存等多种路径;另一方面,工业领域的减排压力空前巨大,单纯依靠能效提升已触及天花板,必须转向深度脱碳技术。厦门大学林伯强院长曾指出,CCUS 目前正处于通过技术突破降低成本的关键阶段,其未来的应用程度将取决于技术进步及经济效益,尤其是考虑了碳排放成本后的低碳煤电与新能源配储能之间的比较权衡。当碳价被纳入成本核算模型后,CCUS 的经济账开始变得清晰,旧有的“技术风险”逐渐被“资产增值”的逻辑所覆盖。
在这种新旧模式的更替中,执行层面的差异变得尤为显著。在“合规性减排”模式下,企业的核心诉求是“达标”,策略是选择成本最低的减排技术,沟通目标是满足监管要求,往往忽视了对减排量的长期规划和市场对接。而在“资产化减排”的新范式下,核心诉求转变为“增值”,企业需要像经营生产线一样经营碳资产。
在技术策略维度上,旧模式倾向于单一技术的快速部署,往往忽视全流程的耦合效率;而新模式则强调 CCUS 与工业过程的深度耦合,例如将捕集的二氧化碳直接转化为绿色燃料或化工原料,实现“变废为宝”。北京的政策鼓励开展低能耗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和二氧化碳高值化规模化利用等核心技术攻关,正是为了支持这种从“单纯捕集”到“资源化利用”的策略升级。
在连接方式上,旧模式将 CCUS 项目视为孤立的工程单元,缺乏与金融市场的连接;新模式则要求项目必须具备“额外性”和可核查性,以便进入 CCER 交易平台。这意味着,企业在立项之初就必须考虑碳资产的核算标准、监测方法(MRV)以及未来的交易规则。正如新 CCER 机制所强调的,项目必须具有额外性,即如果没有该项目的实施,温室气体排放量不会减少,这是资产获得市场认可的前提。
在产品呈现形式上,旧模式下 CCUS 的输出是“减排行为”,难以直接变现;新模式下,CCUS 的输出是“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碳移除凭证”,这些凭证可以在全国碳市场、地方碳市场甚至国际市场上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出售这些凭证获得直接收益,或者用于抵消自身的履约成本,从而形成良性的现金流循环。
在目标人群覆盖上,旧模式主要服务于大型控排企业,它们为了完成配额义务而被动参与;新模式则通过建立分级分类准入机制,降低了新兴领域项目和中小企业的参与门槛。政策提出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这将极大地丰富碳市场的流动性,使得 CCUS 产生的减排量能够被更广泛的社会资本所配置。
北京市正推动 CCUS 从单纯的技术升级向“价值引擎”重构,其核心路径在于激活自愿减排机制。通过鼓励行业机构与企业深度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方法学研究,并推动合规减排量进入交易平台,沉睡的碳汇潜力被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在具体技术落地层面,化学法、吸附法及膜法等捕集手段,结合高效驱油、甲醇制备等利用方式或地质封存,为工业深度脱碳提供了关键支撑;当前研发重点正聚焦于 CCUS 与工业过程的全流程耦合、船舶移动源应用、新型低能耗材料开发以及生物质结合负碳技术(BECCS)。政策端则通过“正负面清单加基准线动态调整”及分级分类准入机制,在明确不可开发项目类型的同时,降低新兴领域与中小企业的参与门槛,引导领军企业联合攻关低能耗捕集与高值化利用核心难题,加速 CCUS 项目融入更广泛的自愿碳市场体系。
当碳资产的确权逻辑彻底取代单纯的合规成本考量,CCUS 便不再仅仅是工业流程末端的一道过滤工序,而是重塑产业链价值分布的关键节点。政策对方法学制定的深度介入,实质上是为这一新兴资产类别构建了标准化的“定价锚”,使得分散在化工、能源及材料领域的减排潜力能够被精确计量并高效流转。这种从技术验证到资产证券化的跨越,将倒逼企业重新审视其技术路线图:未来的竞争力不仅取决于捕集效率的高低,更取决于能否将碳流转化为稳定的现金流,从而在资本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形成自我造血的良性循环。
北京市正通过制度创新激活 CCUS 的市场潜能,核心举措在于鼓励相关机构与企业深度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方法学的制定,旨在构建适应本土产业特征的碳减排核算指南。这一政策导向不仅明确了技术路径,更致力于打通从技术研发到交易流通的堵点,推动符合条件的 CCUS 项目碳减排量直接进入 CCER 交易平台。在具体技术层面,CCUS 正从单一的末端治理向全流程深度耦合演进,涵盖与工业过程、船舶移动源的协同示范,以及 BECCS 等负碳技术的突破;技术攻关聚焦于降低能耗成本的捕集分离(如化学法、吸附法、膜法)与高值化利用(如驱油、制甲醇)。通过建立“正负面清单加基准线动态调整”的准入机制并引入自然人交易,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新兴领域参与门槛,促使 CCUS 从依赖合规成本的技术验证,转变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标准化碳资产,从而在资本驱动下重塑产业链价值分布。
在此框架下,CCUS 项目的成败将不再单纯由实验室数据或单一环节的能耗指标决定,而是取决于其在全生命周期内的“资产回报率”。这意味着,从项目立项初期的额外性论证,到运行阶段的 MRV 监测体系构建,再到最终进入交易平台的流动性设计,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照金融商品的逻辑进行精细化打磨。只有那些能够清晰界定产权边界、具备稳定现金流预期且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才能真正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成为驱动工业深度脱碳的内生动力。
当 CCUS 正式嵌入自愿减排机制的轨道,其角色便从工业链条末端的“成本过滤器”跃升为价值链前端的“资产孵化器”。这一转变要求政策制定者不再单纯以技术指标作为验收标准,而是更关注碳资产的生命周期管理能力——从方法学的科学界定到 MRV 体系的严密闭环,再到交易规则的灵活适配。唯有将碳减排量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可定价的金融要素,CCUS 才能真正突破技术经济性的桎梏,在缺乏高额补贴的常态市场环境中实现自我造血。
市场的最终裁决力将倒逼技术路线的迭代方向发生根本性偏移:未来的竞争焦点不再是单一环节的捕集效率,而是“捕集 - 利用 - 封存”全链条的成本控制与价值转化能力。那些能够深度耦合工业流程、实现二氧化碳资源化高值利用,并具备清晰产权边界与稳定现金流预期的项目,将率先完成从“实验概念”到“成熟商品”的蜕变。这种由市场机制驱动的筛选过程,将自然淘汰低效重复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流向具备真实额外性与高回报潜力的领域,从而在微观层面重塑产业生态。
归根结底,CCUS 纳入自愿减排机制并非一项孤立的政策修补,而是中国碳市场从“被动履约”走向“主动经营”的关键制度基石。它标志着碳管理逻辑完成了从行政约束向市场配置的历史性跨越,让每一吨被封存或利用的二氧化碳都拥有了独立的经济生命。随着交易边界的不断拓展与核算标准的日益精细,CCUS 产业终将摆脱对政策红利的依赖,在资本与市场的双重轮动中,成长为支撑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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